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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018 《川普政府控诉中国窃取美国的技术,侵犯智慧财产权是事实吗?》(完成) (谈股论金)  6727次阅读

作者: 雅歌 @, 发表于: 2018-04-03 (243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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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盘趋势

昨天道琼指数一度跌了约756点,但在收盘前30分钟拉尾盘,跌幅缩小为458点。这大概是401K新资金入场的原因。

中国政府4/1日宣布实施对美128种商品开征进口税是出乎市场意料之外的;因为上周美财政部长已到中国去谈判,市场认为中国政府大概暂时不会实施进口税,会给美国财政部长一个面子。

然而中国政府不给面子,因为川普和他的幕僚根本不给中国政府和谈判的代表面子。在宣布开征钢铝品开征25%的进口税之后,2周内又公布单独对进口的6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开征倾销税。川普政府的理由是中国盗取美国的科技,侵犯美国的智慧财产权,所以对中国的商品开征倾销税1是合理的。

川普政府的说法,认知与措施是大有问题的,但经过美国媒体大肆报导,误导了美国的大众,以为这是事实,把中国形容成海盗王国。美国不管共和党或民主党,大部分人都是反中的。这原因有两个:

1。美国白人的历史性的仇中和反中,这是美国独立不到100年就仇视中国人。不但在1882年正式立法China Exclusion Act, 剥夺美籍华裔的公民权和人权,也公然的歧视和排除华裔移民。随后参与1900年的八国联军,无缘无故的侵略中国。这是美国大部分的白人骨子里含有仇中的基因,是无法改变的。


2。中国的崛起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到了美国的地位,未来可能取代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经济体,所以美国的非白人政客,比如来自古巴裔的Marco Rubio, 有印第安血统的Elizabeth Warren, 也反中,支持对中国的各项贸易制裁。

为什么说川普政府的指控是不实的呢?

如果说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商品里有侵犯美国的专利,被侵犯拥有专利的公司,可以在美国的法院提高,要求巨额的赔偿。这比如AAPL对韩国三星提出侵犯专利的告诉,过去Rambus对许多生产记忆体(DRAM)的公司提出的告诉等。

中国的任何一家高科技公司若有侵犯到美国的专利,必然会被告,甚至会被禁进口,止销往美国。然而,俺没听过中国有任何大企业侵犯美国专利,被诉讼的事件。

Lockheed Martin公司控诉中国政府盗取美国的军事机密,盗取了F35战斗机的设计图等,证据是中国的J-31长相与F35类似。这简直是诬赖,若有证据,需要抓到人证物证。

战斗机的设计非常复杂,牵涉到的元件是上万个的,而且大部分都是特殊的元件,不是在市场就可以买到的。美国的F-35性能到2017年时,所交给国防部的飞机,有许多性能都还没完成。若单凭长相类似,就认为中国窃取美国的国防机密是非常可笑的。

美国国防部的承包商要雇用工程师,必须通过Security Clearance审核。在中国出生的很难通过!有任何亲人在中国的也很难通过!

俺以前认识一位来自台湾的朋友,曾经通过Security Clearance,在某个国防承包商工作。后来娶了老婆,是出生在中国的,岳母住在中国,Security Clearance就不通过。

所以说中国窃取美国的最高机密战斗机设计图,根本是不可能的!美国也在1995-1998年时,宣称中国盗取了美国的中子弹机密,核子弹小型化的机密。因为中国1993年拥有了中子弹。

中国的工程师学习和模仿能力很强。 俄罗斯的苏凯27战斗机,因为在中国制造,中国的工程师可以Reverse Engineering, 学习到技术,甚至更改设计。这不叫做窃取!这是仿制!

即使如此,中国当时还是无法制造出其中的引擎,虽然近1-2年来,中国在引擎制造技术上取得很大的进展,仿制出来的引擎性能逐渐到可以使用的地步。这是中国工程师参考俄罗斯的引擎,揣摩和试验出来的成果。这不叫做窃取!

美国任何与军事有关的元件都不许输出到中国,更不用说F-35战斗机的部件,F-35的引擎和控制系统。这里面牵涉到上千种科技与元件,如果中国政府可以这么容易窃取这么多的美国军事科技,估计日本,俄罗斯,以色列,法国,英国等更容易做到!也表示这些国防有关承包商的安全系统是不设防的!根本没有这回事!也不可能发生这样大规模的安全系统漏洞!

反过来说,若中国的工程师看了美国的F-35战斗机一眼,就能设计出外形相似,功能接近的战斗机,这也是中国工程师的厉害,与窃取无关!当年中国的第一枚洲际导弹的确是有看过美国的火箭外形,而摸索出来的。但这不叫做窃取!


侵犯智慧财产权

侵犯智慧财产权的范围广大,除了专利,也包含版权的侵犯。专利的侵犯是设计或科技方面制造商非法的抄袭,而版权主要是最终使用者(消费者)非法的使用。

如果说中国有不少消费者使用破解的软件,在网路上看没有授予版权的美国电影,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这是个别消费者的行为,不能说是中国政府的行为。

这种盗用版权的行为每一个国家都有,美国国内也有。特别是有了YouTube之后,许多有版权的影片都可以在YouTube合法观看。

许多破解的软件来自欧美国家,有些来自黑客,有些来自爱好破解者,还有一些来自软件设计工程师自己开设的后门;在离开公司职位后,私下传出来的。基本上,不了解个别软件的结构和程式设计者,要破解一个软件是很难的。如果不是设计者不小心留下的漏洞或故意留下的后门,设计完美的软件是很难破解的。

消费者非法使用破解的软件的事件全世界都有。正如全世界都有吸毒犯,小偷,诈骗集团一样。

美国有没有诈骗集团?有没有诈骗中国移民的团体?有没有走私毒品到中国?美国有没有包庇中国的贪污犯,犯法官员?美国有没有包庇新疆独立的恐怖分子?美籍华人有没有非法看中国的版权影片和节目?中国可以因此对美国的商品开征惩罚性倾销税吗?

这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所以川普的商务部根本不懂法律,也藐视WTO的规定,以为美国要如何做都可以。这是我行我素,目无国际法,自大的行为表现。

在WTO的规定之下,要开征倾销税必须要证明:

1。中国政府有补贴。

美国的农夫全部都得到政府的各种补贴和优惠减税,若要在WTO底下打官司,美国的农产品是一定败诉的。

2。从中国进口的该商品不合理的大幅增加,

3。从中国进口的该商品售价不合理的低,远低于成本。但这成本应当是“在中国制造的成本,加上运费”。如果中国的某家企业的某项产品成本是50元,但售价只有45元。也就是赔本卖出,这是可以认定为倾销的。

西方国家通常是以在本国制造的成本,控诉中国企业非法倾销。这界定常常因为WTO的裁决员偏向西方国家,导致有争议的裁决。

原则上,一个国家进口的商品,若不是在价格上便宜,就必须要在品质和性能上占优势才会进口,才会与当地生产的商品竞争。

所以错误的引用低于“成本”这一点为反倾销理由,变成是反竞争的借口。

川普政府指控中国政府强迫美国企业技术转移

中美合资企业的确有些是要求某种程度的技术转移,或有规定自制的比例。比如汽车厂。中国政府这一项政策不是针对美国的企业个别对待,而是同一政策对所有的外资是一样的。

这种政策在早期的日本,韩国,和台湾都曾发生过。台湾政府在1990年代要求福特六和(Ford)和日本丰田(Honda, 瑞丰汽车)设厂也已要求有一定的自制比例。可惜的是台湾政府放水,这么多年来没能力学到任何汽车制造的的技术。这规定的自制率要求,全部与汽车制造技术无关,比如汽车内部座椅,方向盘,轮胎等无关车子操控系统和引擎部分。

南韩实际比台湾更晚开始与日本企业合作,在当地制造汽车,但南韩坚决要求日本企业做技术转移。所以后来南韩可以自行设计制造韩国品脾的汽车,在性能上不断改进,赶上日本的汽车性能。

印度近年也要求苹果或中国的电子制造商必须要在印度制造。马来西亚和印尼也要求外资产业必须要在当地制造和做某程度的技术转移。比如中国的高铁要在马来西亚设厂为条件,才能参与当地的建设。

要求自制比例和技术转移是无可厚非的。在当地制造的成份越高,当地工程师可能学到的技术机会就越大。但也需要看当地有没有足够的人才,可以借机“偷师”。像台湾在过去30年来还无法学会汽车的制造,那是人才不足的问题。

无论德国,美国或日本的汽车产业,都会尽力保密,把关键的技术握在手上,不让中国工程师学会。这是正常的,也是可以理解的。若是中国政府强迫企业技术转移是没有根据和过度炒作的。企业是以盈利为主,企业自我就会保护最重要1,最关键的技术外流。中国本土制造的品牌汽车无法与韩国,日本,欧洲等相比,落后很多。这就证明中国政府没有强制要求技术转移!否则以德国的Volkswagon,和日本的丰田在中国制造超过20年的时间,中国企业早就学会了。

另外一种获得科技的方式是透过收购。美国与欧洲的私人企业经常就透过这种方式,获得墨中技术和专利。既然欧美日的公司,可以透过这种方式,合法合理的获得技术,为何中国的公司不可以呢?难道这可以称为窃取技术吗?美国政府的做法其实是一种种族歧视的体现,是一种潜在仇中意识的表现。

再说,美国近30年来没有一次容许中国的高科技公司收购成功,连炼油厂,食物处理等企业也被无理的否决!中国企业只能买美国的房地产等,无关工业的产业收购。中国的银行和保险业,要来美国收购,也被美国政府单位处处刁难,却要求中国开放金融业,让美国的银行保险业可以进入中国的市场。这样的要求比人,不要求自己的态度与做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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